律师说法 /  LAWYER STATEMENT
行中说法——关于民事判决和调解的选择问题
来源: | 作者:姚曈律师 | 发布时间: 2023-08-04 | 195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行中说法——关于民事判决和调解的选择问题

问:律师您好,请问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调解结案和判决结案有什么区别呢,应该选择哪种结案方式更好?

答:你好,你问的这个问题很有典型意义,在一般的民事案件审判中,往往存在调解结案,判决结案等多种结案方式,调解一般是指在民事纠纷处理中,经法院居中调和,或者双方在审判过程中自行达成的和解结果,最终由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在双方均认可的情况下,发生生效法律文书的司法效力,一方违背不予履行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法院执行局予以强制执行,并且双方不能上诉,一次性了结的一种处理办法。

但如果无法调解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采取判决的方式直接对结果予以裁决,双方在上诉期不服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上诉,进行二审审理,二审审理过程中也可以进行调解,如仍然调解不成,最终二审下达终审判决,主动履行期届满生效。

而对于如何选择来说,主要考虑履行周期和数额的问题,如果能够快速履行,周期可以大幅缩短,就可以选择调解降低部分金额,尽快取得金钱履行,如果无法快速履行,尽量还是保障财产数额,进入执行程序。一般情况下,上述案件最好还是委托律师介入处理,防止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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