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  LAWYER STATEMENT
行中说法——关于父母出资买房权属问题
来源: | 作者:张利民律师 | 发布时间: 2024-01-18 | 33 次浏览 | 分享到:

行中说法——关于父母出资买房权属问题

问:律师你好,结婚前我父母出资帮我付了首付,登记在我名下,现在要离婚,房子应该怎么分割?

答:房子产权归你所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房屋产权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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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张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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