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  LAWYER STATEMENT
行中说法——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内出轨的,能否主张损害赔偿?
来源: | 作者:陈旭玲律师 | 发布时间: 2024-01-23 | 24 次浏览 | 分享到:

行中说法——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内出轨的,能否主张损害赔偿?

律师您好,我和前夫离婚后,我才发现他不仅婚内出轨而且去我们离婚前他和小三还偷偷生了一个儿子的事情。请问,现在我们离婚有一年的时间了,我还能要求他对我造成的伤害进行精神赔偿吗?

答:鉴于你的前夫存在婚内出轨,且他在你们婚内与第三者生子等重大过错的行为,你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过错方离婚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民法典规定的法定义务。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不仅伤害了夫妻感情,也破坏了社会风气。即使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存在婚内出轨并怀孕等重大过错的行为,你作为无过错方也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外,法律规定,请求过错方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原配偶有重大过错行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即使在离婚后才知晓原配偶有重大过错,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但应当在3年诉讼时效内提出,超过诉讼时效可能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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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陈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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