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关于袭警罪问题
问:据说最近增加了“袭警罪”,请行中律师给予解答?
答:人民警察是一只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法队伍。(《警察法》)近年来,一线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受阻挠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多起性质恶劣的袭警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纷纷呼吁严惩此类犯罪。暴力袭警严重冲击法律底线,损害党和政府权威,严重影响民众安全感,也严重伤害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
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在第二百七十七条增设了袭警的条款,由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中增设了袭警罪,并突破妨碍公务罪三年有期徒刑的最高刑罚,将刑罚上线增加至七年以下。袭警罪的设立,一方面给予了广大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法律支持,结合2021年1月13日首次设立的人民警察节,以及中国人民警察警旗的确定使用,极大的增加了人民警察的荣誉感、使命感,树立了严格执法的信心,能够排除人民警察执法的后顾之忧,从而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对企图使用暴力手段袭击人民警察,阻挠执法,逃避法律责任,谋取非法利益的违法犯罪分子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实现了刑法的预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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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张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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