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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说法——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相关规定
来源: | 作者:陈旭玲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09-10 | 190 次浏览 | 分享到:
律师您好,我想了解一下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相关规定?

行中说法——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相关规定

 

问:律师您好,我想了解一下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相关规定?

答: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法律还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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