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  LAWYER STATEMENT
行中说法——以物抵债调解书是否有风险?
来源: | 作者:高飞虎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10-27 | 218 次浏览 | 分享到: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起运输合同纠纷中,与对方被告达成调解,在调解书中明确,通过以物抵债的形式用被告自己的一套房产偿还欠款,这份调解书是否有风险?

行中说法——以物抵债调解书是否有风险?

问: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起运输合同纠纷中,与对方被告达成调解,在调解书中明确,通过以物抵债的形式用被告自己的一套房产偿还欠款,这份调解书是否有风险?

答:你的这份调解书中确定的,通过以物抵债的形式折抵的欠款的形式,并不能发生物权变动效力。依照这份调解书为依据,最终想取得这套房产并非高枕无忧。

在这份调解书生效后,如果对方将这套房屋另行出售给他人,对方支付了合理价款,并且办理过户,房产的所有权最终归办理了登记的一方。你的调解书并不能对抗登记。

在已经签订了这份协议书的情况下,你应当要求对方尽快办理过户。在对方不配合办理过户的情况下,尽快进入执行程序,对该房产采取强制措施。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过诉讼保全的方式对该房产采取异议登记或者保全措施,防止对方买卖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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