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中说法——离婚时彩礼能否返还
问:律师你好,离婚时,能否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只有出现法定的三种情形时,彩礼才应当返还。在司法实践中,即使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还是可以返还的。但彩礼应当返还多少,法院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大部分综合结婚时间的长短、彩礼是否明显超出了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以及是否由给付彩礼一方提出离婚等因素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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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中律师:张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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